金融界音讯,近来,宁安市鹤塬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因未对进出站气瓶进行挂号办理,被宁安市城市办理归纳行政执法局罚款 6000 元。
据公告内容,省燃气专班暗访组于2024年7月10日在暗访查看中发现,宁安市鹤塬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对进出站气瓶未进行挂号及各项运转准则更新不及时。
宁安市鹤塬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黑龙江省乡镇燃气办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则,根据《黑龙江省乡镇燃气办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则,宁安市城市办理归纳行政执法局对宁安市鹤塬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 6000 元的处分。